渤海船院校园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10-17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我院校园网络宣传工作管理,促进校园网信息化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范围与总体要求

1.党委宣传部是学院校园网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

2.校园网络宣传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校园网主页制作与改版,信息收集与更新;校园网络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校园网二级网站建设的宏观监控与指导;校园网舆情的宏观掌握与引导。

3.认真贯彻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网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建好校园主网站,构建师生获取信息、学习知识和交流思想的主流网络平台,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服务;及时掌握校园网舆情、引导网上舆论、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校园网络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 校园网主页建设与管理

1.校园网主页是学院网络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学院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展示学院建设成果和相关信息发布的平台,必须确保校园网主页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网主页的安全运转和高速访问。

2.校园网主页版本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作和更新。校园网主页投入运行后,不作大的调整和频繁改动。如需改版,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新版本设计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投入运行。

3.校园网主页和所有二级网站、专题网站的信息及数据必须实时更新,并实行每月普查制度,全面核实信息数据的准确度。校园网主页的综合情况和数据由党办和院办提供,其余信息和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4.因工作需要制作具有阶段性的专题性质的网站,并与校园网主页平台链接,须报经宣传部审核。专题网站全部信息的采集、审核、更新和撤销事宜由建设单位负责。

三、校园新闻网建设与管理

1.校园新闻网是动态反映学院建设发展成就的综合性窗口,是校园网主页的一部分。必须及时、准确、正面地报道学院新近发生的重大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环境,展示学院良好形象。

2.校园新闻网新闻来源主要有:院报编辑部,各单位送交的新闻稿件。

3.各单位应建立网络宣传责任人制度,责任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各单位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新闻的采编与报道。各单位送交的新闻稿件须同时附电子文档,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初审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和发布。

四、校园网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

1.学院校园网二级网站,是指各单位在校园网上独立建立的网站。

2.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办,谁管理,谁维护,谁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信息发布与监控、舆论引导与分析。党委宣传部对各二级网站信息进行宏观监控和指导。

3.校园网二级网站宣传风格应与校园网主页宣传风格保持一致。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确保网站信息实时、准确、权威。

4.所有二级网站均不得建立BBS、论坛和开放式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

五、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