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健全新闻宣传组织网络,及时、全面、准确地捕捉学院及各单位的新闻信息,更好地宣传我院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就,架起学院与各单位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展示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与各单位的办学成果,提升学院知名度与美誉度,根据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加强教职工通讯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学院基本情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熟悉本单位工作,能够及时敏锐捕捉本单位关于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等方面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各项新闻报道任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果以及重大事件,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或推荐本单位师生新闻稿件,在征得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向学院新闻中心投稿。
2.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敏锐捕捉本单位及校园内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及时向学院新闻中心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4.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部、新闻中心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及时传递学院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精神,反映师生员工对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院的宣传工作。
5.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日常管理
1.教工通讯员队伍建设是加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教工通讯员队伍建设,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2.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宣传部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与指导:学院新闻中心负责组织通讯员队伍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交流以及通讯员队伍组建、监管、考评、激励等工作;各单位负责通讯员队伍的选拔推荐、日常监督与考核。
3.学院新闻中心建立通讯员队伍微信群,各单位通讯员应加入微信群,方便通讯员随时随地反馈最新的新闻线索。
4.通讯员提交的新闻稿件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通讯员和主管领导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应注意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学院新闻中心将优先刊登通讯员报送的稿件并按规定发放稿酬。
5.教职工通讯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每三年聘任一次,在聘任期内能够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可在期满后续聘,否则由部门重新选拔和推荐。
四、考评与奖励
1.党委宣传部在每月初对上月的投稿和用稿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向全院通报各单位稿件数量,做到公开透明。
2.党委宣传部每学期举行一次通讯员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学期内通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年年末对通讯员进行全年工作情况考核和评定。
3.宣传部将在每年年底结合发稿数量、质量及新闻线索提供情况等,评选年度优秀通讯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表扬。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7年6月7日